书法是中华文化的瑰宝。大力倡导文化自信,传承书法艺术,有着深厚的文化内涵和社会价值。参照《志愿服务条例》,清远市书法家协会现推出志愿者计划,组建书法活动志愿者“服务团队”,让更多人参与到传承和培育书法这一传统文化的活动中来,面向清城区、清新区开展志愿者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时间
自本公告之日起。
二.招募原则
公开招募、自愿报名。
三、服务内容
参加书法艺术宣传工作;参加公益讲座、授课培训、艺术实践交流活动;协助书法评审、书法展览;协助书法下基层活动;协助书协内务管理;参与其他公益活动等。
四、招募条件
1、在清城区、清新区工作生活,身体健康,年龄18岁—60岁。
2、乐于奉献,热心公益,服从组织调配和安排。
3、有一定的业余时间。
4、是否书协会员均可。
五、权责协议
1.对志愿服务工作有知情权和建议权。
2.可免费参加本会主办的各种培训和参观学习活动。
3.认真学习志愿守则,提高志愿服务的能力。
4.自觉履行志愿服务承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维护志愿者组织和志愿者的形象和声誉。
5.不得向接受志愿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索取,变相索取报酬,不得以志愿者身份从事任何盈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6.志愿者提供无偿服务,本会与其不存在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借调和劳务派遣关系,不提供劳动、医疗、工伤、失业等保险待遇。
7.协会不得外涉志愿者信息,不得利用志愿者谋利,不得向志愿者摊派推销。
8.协会加强管理,精心组织,让志愿者服务书法、丰富自我。
9.申请成为志愿者即被视为明确权责,遵守协议。
六、组织管理
1.申请者如实填写《清远市书法活动志愿者申请表》(见附件),经审批通过者登记在册。
2.建立书法志愿服务群,公布活动信息,完善服务签到办法。
3.建立小时(次数)服务制,每签到5次(服务5小时)的,可获赠优秀书法作品1幅。
4.有退出的自由。
七、招募方式
1.认真阅读招募公告,明确职责任务,填写《书法活动志愿者申请表》,通过电子邮箱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