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校浙江中医药大学求本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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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医药大学

浙江中医药大学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共建高校。

也希望大家可以把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等有关规定,结合浙江中医药大学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浙江中医药大学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02

  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浙江中医药大学。

  第五条学校代码:。

  第六条办学层次和类型:学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浙江省人民政府、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教育部共建高校。

  第七条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浙江中医药大学。

  第八条学校   03

  组织机构

  第九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04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计划为准。

  第十三条按教育部要求,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监督”的原则,结合本章程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根据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其中《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明确“学校可以不予录取”、“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的,我校原则上按不录取执行。考生报考我校各专业前应仔细阅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结合个人高考体检结果合理填报志愿,录取中因考生体检原因造成的退档由考生本人负责。新生入学后须进行体检复查。

  第十五条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六条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实行院校平行志愿和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按当批(段)次招生计划数的1:1执行。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当批次招生计划数的1.1倍以内。

  第十七条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按院校平行志愿、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方案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结合考生高考体检结果,依次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同分考生排序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未对同分考生做统一规定的,总分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高低排序,文化总分仍相同再按单科分数高低。单科排列顺序:理科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文科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未被填报志愿专业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调剂至计划未满额专业录取(专业组调剂录取只能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未被填报志愿专业录取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原则上予以退档。“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未满额,在征得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未完成计划的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进行“征求志愿”录取。若征求志愿后部分专业仍未满额,则按照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进行降分录取或调整招生计划。征求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方案进档考生,结合考生高考体检结果,按照所投档专业进行录取,同分考生按照考生位次先后进行录取,考生位次根据考生所在省份排序规定执行。未满额计划由招生主管部门公布,进行再次填报。如在各阶段完成后仍有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在征得省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适当扩大比例征求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按顺序志愿投档方案进档考生,学校录取工作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关于志愿投档顺序的有关规定。江苏省考生录取必备条件要求选测科目的等级是B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必须达到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志愿填报的要求,进档考生按照“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

  设有选考科目省份考生须符合所报专业(组)选考科目要求,高水平运动队招考不设选考科目要求。其余省份考生应按照所属科类填报志愿。

  第十八条学校对优秀学生报考的激励措施:高考总分位次号在全省前名(含)的浙江省进档考生,报考我校中医学专业,择优录入“中医学直博实验班”,实施本硕博贯通式培养;大学本科阶段免除所有学费,研究生阶段设立专项奖学金;各培养阶段经考评通过后,直接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并在科研训练、导师配备、出国交流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高考总分位次号在全省前0名(含)的浙江省进档考生,报考我校中药学专业,择优录入“中药学直博实验班”,实施本硕博贯通式培养;大学本科阶段免除所有学费,研究生阶段设立专项奖学金;各培养阶段经考评通过后,直接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并在科研训练、导师配备、出国交流等方面给予优先保障。

  第十九条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第二十条专业报考建议。鉴于专业工作的特殊性,建议报考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为惯用右手考生,建议报考护理学专业的考生身高在CM(含)以上。

  第二十一条临床医学、儿科学专业录取后随机分配归属培养学院,按照“统一培养方案”进行培养。

  第二十二条学校对港澳台地区学生的录取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第二十三条对“三位一体”、“专升本”、“高水平运动队”、“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等类型招生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各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录学校本科招生网查询。

  05

  入学复查、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五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各专业所属校区安排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招生计划表备注栏。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事先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六条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按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计收。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按年度结算。各专业预交学费与年度招生专业计划一并公布,考生可在本科招生网查询。

  第二十七条学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社会团体设立的奖学金,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元资助政策,开通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

  06

  附则

  第二十八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

  传真:-

  联系   学校网址:   本科招生网:   第二十九条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浙江中医药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浙江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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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本远志

  来源:浙江中医药大学招生办

  排版:陈梦兰

  审核:陈翔、赵颖、叶筱筠

  终审:陈烈荣

  欢迎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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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质量报告

4

一、届就业

浙江中医药大学届毕业生人。

男女比例1:2.3。浙江生源79.07%。

届本科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95.99%;

截至年12月15日,就业率为96.04%,后续分析以初次就业数据为基础。

二、深造情况

1、深造情况

国(境)内升学人数人,占本科毕业生总人数比例为22.78%;

国(境)外升学人数为9人,占本科毕业生总人数比例为0.46%。

国(境)内升学率最高的专业为中医学,高达82.50%,其次为临床医学和药物制剂,分别达到了54.90%和46.67%。

2、深造高校

共有99人考上双一流高校。

境内外升学的学校以本校为主(人)。

其余主要流向浙江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厦门大学、上海交大、华东师范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伯明翰大学、英国利兹大学等名校;

3、保研情况

根据教务处公示,届共65名同学符合推免条件。

保研率3.34%。

7年制90余人,占比4.8%。

考研率约14.7%。

三、工作情况

1、就业地点

届毕业生就业地区流向依然以浙江省内为主,占比高达84.47%;

省外就业地区主要为上海(63人,4.47%)和江苏(34人,2.41%)。

省内就业的毕业生主要选择是留杭,占到省内就业总数的48.94%,接近一半;其次是宁波和金华,占比5%以上。

2、就业行业

主要流向“卫生和社会工作”行业,占比达40.99%;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77%;

“制造业”和“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分别居第三(9.36%)、第四(8.37%),其中制造业多为制药企业。

3、就业单位

今年浙江省委组织部首次面向学校选调优秀毕业生到县乡机关工作,届学校报名名毕业生,录用7名。

4、薪酬

校本科毕业生的第一份工作,转正后起薪在元及以上的占到39.57%(其中元及以上的高起薪者也有13.37%),~范围内的超过一半(50.80%),元及以下的不到十分之一(9.63%),总体上起薪水平高于上一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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