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4月1日起,“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将全面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从年4月1日起,全国各地基本已经正式开始实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今天我们将常见的一些问题进行解答。
Q: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两证整合”(或“两证合一”)指的是什么?
A:经国务院同意,原“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这两项行政许可,整合为“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即“两证整合”。1.对于来华工作90日以上的外国人,入境前需申办的《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原外国专家群体)和《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原普通外国人群体),统一改为申办《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通过信息系统在线发放,用人单位或外国申请人可自行下载打印。相应的,入境后需申办的《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统一改为申办《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2.对于来华工作90日以下(含90日)外国人,可申请(短期)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或者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
Q: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政策文件?
A:主要政策:1.《国家外国专家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外交部公安部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外专发〔〕40号)。2.《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外专发〔〕36号)。
Q:申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的单位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A:1.依法设立,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薪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需经过批准。
Q:单位聘请外国人来华工作一般有哪些手续?
A:以境外的外国人新申请来华工作(90日以上)为例:
1.外国人入境前,用人单位需为其向市外国专家局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
2.外国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及其他所需材料向我国驻外使领馆申请Z字签证。
3.外国人凭Z字签证入境后15日内,单位需为其向市外国专家局申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4.外国人凭Z字签证入境后30日内,单位需为其向市公安出入境部门申办工作居留许可。
*注:境内申请来华工作(90日以上)情形、申请来华工作或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90日及以下)情形,具体流程略有不同。
Q: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申请人应具备哪些条件?
A:申请人基本条件
(1)应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境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2)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3)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作为“外国高端人才(A类)”的申请条件
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场需求导向,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特殊人才等,以及计点积分在85分以上的人才。外国高端人才可不受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限制,实行“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服务,可给予最长期限达5年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具体认定标准见《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外专发〔〕40号文附件)。
作为“外国专业人才(B类)”的申请条件
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指导目录和岗位需求,属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人才,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体见《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外专发〔〕40号文附件)。国家对专门人员和政府项目人员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作为“其他外国人员(C类)”的条件
满足国内劳动力市场需求,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外国人员。具体认定标准见《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外专发〔〕40号文附件)。
Q:境外的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要求领事认证有何作用?
A:领事认证是指领事认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对境内涉外公证书、其他证明文书或国外有关文书上最后一个印鉴、签名的真实性予以确认的活动。
领事认证的目的,是使一国出具的文书能在其他国家境内得以承认,不会因怀疑文书上的印鉴、签名的真实性而影响其域外法律效力。有关知识详见中国领事服务网或咨询外事部门。
Q:哪些人群来华工作不需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业务?
A:外国人(含外籍华人)入境工作均需申办本项行政许可,法律、法规明确免办的除外(如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人员;持《海上石油作业工作准证》从事海上石油作业、不需登陆、有特殊技能的外籍劳务人员;经文化和旅游部批准持《临时营业演出许可证》进行营业性文艺演出的人员等)。
华侨为定居海外的中国公民,不需办理本项许可。
Q:驻华代表机构的外籍代表是否需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A:需要。已持Z字签证依法入境的该类人员,按照外专发〔〕36号文中的“境内申请”情形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证》。驻华代表机构在信息系统进行单位注册时,应按政策要求提交代表机构登记证、代表证等相关材料。
Q:原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专家证是否仍有效?
A:有效期内的《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包括外国人短期工作许可和工作证明)、《外国人就业证》仍然有效。有效期届满后,继续工作的需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Q:之前在国内其他城市已办理了《外国专家证》(或《外国人就业证》),现准备到广州工作。应如何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A:需先向原城市的有关部门申请注销《外国专家证》(或《外国人就业证》),之后由广州的按照我市办事指引申请办理。
Q:之前在广州办理的《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就业证》即将到期,应如何注销?
A:用人单位或申请人填写《注销申请表》,并向服务窗口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服务窗口核验无误后出具《注销证明》并将原工作证件剪角退回。详见市外国专家局网站“办事指南”栏目公布的办事指引。
Q:《外国专家证》、《外国人就业证》如何办理年审、延期、变更业务?
A:上述证件已经不需年审,有效期内的可继续使用。需要继续在原单位和岗位工作,或者变更个人信息事项的,应申办新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Q:已获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可否重新申请以变更签证的办理地?
A:不可以。用人单位应提前向我国外事部门或出入境部门了解签证手续的办理要求,慎重选择Z字签证办理地点(原则上应为外国人的国籍国)。许可通知审批通过后,有关信息即通过国家信息系统发至中国驻签证地的使领馆留存比对,不可重新办理。
Q:60周岁以上可否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A:按政策,外国高端人才(A类)可不受年龄、学历和工作经历限制。外国专业人才(B类)年龄不应超过60周岁。其他外国人员(C类)年龄不可超过60周岁。
Q:以英语为母语或第一语言的国家和地区有哪些?
A:阿森松、澳大利亚、百慕大群岛、英属南极领地、英属印度洋领地、加拿大、福克兰群岛(即马尔维纳斯群岛)、直布罗陀、英国格恩西岛、圭亚那(原名英属圭亚那)、爱尔兰、马恩岛(英属爱尔兰海域领地)、泽西岛、新西兰、皮特凯恩群岛、新加坡、南非、塞浦路斯的亚克罗提利与德凯利亚的英属地区、南乔治亚岛和南桑威奇群岛、圣赫勒拿岛、特里斯坦-达库尼亚群岛、英国、美国、美属维京群岛、安提瓜和巴布达、安圭拉、巴哈马群岛、巴巴多斯岛、英属维京群岛、英属开曼群岛、多米尼克、格林纳达、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牙买加、蒙特塞拉特岛、圣基茨岛和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
Q:发现外国人非法就业(工作)应如何举报?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现外国人有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情形的,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
来源:广州市科技局您可能对以下主题感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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