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中药饮片配方颗粒联合采购

关于《医院中药饮片(配方颗粒)联合采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

省直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联合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经研究,同意你们报送的《医院中药饮片(配方颗粒)联合采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医疗机构中药饮片联合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年12月14日

医院中药饮片(配方颗粒)联合采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皖政〔〕16号)和《年全省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皖卫办[]1号)、《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计划》(皖卫办[]2号)文件精神,制定本试点工作方案。

一、目标、原则、主体及组织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中药饮片联合采购,发挥规模采购优势,降低采购价格,保障质量和供给,提高中药饮片疗效,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提升中医药对改善民生和发展经济的贡献力。

(二)基本原则

遵循中药饮片质量识别的特殊性,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科学评价,阳光操作,规范运行,全程监管。

(三)采购项目

中药饮片联合采购分两期项目实施,先行配方颗粒联合采购,再行中药饮片联合采购。

(四)采购主体和采购周期

所有使用配医院作为本次联合采购主体,全部参加联合采购工作。采购周期暂定一年。

(五)组织管理

成立医院中药饮片联合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组,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确定医院中药饮片联合采购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研究有关重要事项、组织协调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本方案的解释。省医药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和医院中药饮片联合采购工作监督组,负责全程监督工作。

(六)公告方式

医院中药饮片联合采购试点工作有关通知,主要通过安徽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和遴选服务机构(安徽省技术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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