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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常因偶然事件而改变。
年1月21日,法国巴黎革命广场,路易十六被推上断头台。名投票者中,只有票支持立即处死他,多出来的一票来自他的堂兄奥尔良公爵,往极端一点说,路易十六死于这微弱的一票之差。但,法兰西恢弘的君主时代确实也应该在国王梯形断头刀落下那刻结束了。跨入21世纪,类似的故事还在上演,例如近期愈演愈烈的CRS(即全球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协约国之间可在规定年度内互换离岸资产的涉税信息,足以使私人财富全部曝光于政府眼前,该项目以打击高净值人士巨额未申报的海外资产为目标),其诞生也满是荒诞色彩。年,德国联邦情报局花-万欧元从一名线人手里购下一张含多国企业家利用3余个信托账户逃税信息的CD。德国利用这批情报追回2亿欧元税款之余,又将其分享给了“避税岸上天堂”美国,从而促使美国参议院紧急发布长达页的调查报告,催生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案——美国FATCA(简称“肥咖法案”)。2年后,经合组织(OECD)以此为蓝本,发布了让全球富豪闻风丧胆的CRS,情报互换正式启动,离岸私人财富的冰山一角开始暴露在阳光下。自此,借着这束德意志光线,上百年来个人所得税未能进入税务机关全面监管范围之内的黑暗时代迎来日出时分。有人说,时代之所以前进除了必然,也免不了需要英雄踩中历史进程。讽刺的是,这位提供情报的线人不仅不是英雄,还是被西班牙和澳大利亚惩罚过的国际诈骗惯犯。而他获取3个信托账号的手段和“献宝”的目的一样也极具卑劣色彩。波旁王朝的公爵摁灭了特权火种,来自列支敦士登的骗子推倒了国际反避税多米诺骨牌——后人虽感慨上帝编故事手法之精巧,也不得不承认这看似玩笑的偶然背后是一个个注定的必然。01这是国际税务上具有意义的里程碑——一位骗子结束了国际税务“谍战”后,衍生品CRS于年正式进入涉税信息交换深水区。近期,巴基斯坦、瑞士、新加坡、香港和澳大利亚纷纷进入“作战”状态,相继要求与其签订CRS协议的辖区提供相关金融账户涉税信息。披露!曝光!恐惧撩拨着大批高净值人士神经。以瑞士为例,瑞士联邦法院7月26日判决瑞银(UBS)向法国税务局提供含有4万名涉嫌逃、漏税的法国客户名单。资料显示,这些法国人在瑞银总计藏匿了约亿欧元财富。让人提心吊胆的是,法国税务局要求瑞银提供的4万名纳税人账户信息多是年至年间开设的银行账户信息。也就是说CRS交换金融信息情报时,若当局有心,不管你是5年前、10年前还是20年前的金融情报信息都可能被互换!实际上,瑞银一开始应该交换的银行账户高达个。只是因为有些纳锐人很可能先通过自行离岸披露准则,赶在法国税务局要名单前及时申报或者补缴了相应税款,使账户合法化才得以幸免于难。法国难道最近很缺钱吗?并不。其实,每年9月前一段时间都是国际间金融账户涉税信息交换的高峰期。国际社会上想赶在金秋9月前捞一把,干一笔大票的,远不止法国,毕竟,9月是收获的季节。02捧着法国接力棒,急忙启动新一轮CRS交换的,还有澳大利亚。澳大利亚国税局(以下简称“ATO”)局长8月15日表示,国税局如今已把反避税工作重点从企业转向个人。由于缺乏有效的情报互换机构,因此过去几十年里,在OECD和G20主导下,企业所得税才是国际税务的重点,全球个人所得税是自CRS项目之后才进入历史舞台的。据ATO近期公布的金融情报交换最新进展报告,澳大利亚目前已经从交换到的多万个金融账户中锁定了37万名海外账户纳税人,并与65个国家或辖区进行了CRS信息互换,其中就包括中国、开曼群岛、BVI、英国、印度和意大利。对这些已经交换到的信息,ATO是怎么处理的呢?正常情况下会分批分期排查挖出漏、逃税人。比如,截至当下,土澳的税务局已经向未申报资产和收入达万澳元以上的纳税人发出税务通知函,累计达多封。这些“催税”恐吓信件的内容相当渗人,里面包含了不少涉税账户的私密信息,具体如账户余额、账户持有人姓名、账户和持有人金融资产产生的利息、股息等。虽然最新一轮信息交换涉及0亿澳元海外资产,但ATO金融账户情报交换工作还在继续。因为许多富豪都在嫌弃CRS只是雷声大、雨点小,丝毫不把这一体系放在心上。殊不知,其实最起码要等两年的滞后期,CRS才能完全运转起来,而年,刚好就是2年期满的关键年份。当然,如果你觉得瑞银和澳大利亚离你太远,那香港总该离你近一点了吧。年7月,瑞士和香港签订协议,同意在CRS方面开展实质性行动,互换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该协议已于年7月1日,也就是一个月前生效。相信你也留意到近期新闻了,香港不少银行面临账户销户,客户纷纷流向新加坡,这其中除了我们都知道的环境因素,另一层因素就是受到了CRS的影响。换言之,我们正处于一个越来越透明的税务时代。03
当下的财富逻辑已经变了,如何实现税务透明与个人财富和合共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第一道槛。也许有人会说,CRS虽然管得又严又宽,但普天之下还有那么多的离岸中心没有加入协议,移民到这些地方不就好了吗?实际上,税务居民和国家公民是两个概念。界定税务居民,国际上有各种各样的方法,有的规定在国内待上一定天数就可以算作税务居民,有的规定是离开多少天归为税务居民。其中,我国关于税务居民的界定是: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天的个人,为税务居民,应当就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缴纳个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天的个人,为非税务居民,应当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纳个税。即使有人足够聪明,能够避开出入境记录,但也无法掩饰你的家人、资产等在相应税务国内。退一万步讲,假设你真的做到在符合法律的情况下,不属于任何一国的税务居民,但在税务情报互换时,若将自己填写为“世界非税务居民”,反而会引起税务国或相关金融机构怀疑,从而极可能被列入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