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阵子的“马兜铃酸致肝癌”刷屏事件,引起了大众对中药毒性的关心,那中药“毒”性究竟应该如何看待?
神农尝百草“一日而遇七十毒”,从《淮南子·修务训》对此有记载后,古人对“毒”的认识与记载从未停滞。
随着古人对“毒”的理解越来越深刻,“毒”渐渐成为中药药性理论与用药安全的核心问题。
认识毒
古人对“毒”的认识包括四个方面:
1药物的总称《淮南子·修务训》“一日而遇七十毒”
《周礼·天官》“聚毒药以供医事”
《黄帝内经》“必齐毒药攻其中”
这里的“毒”均代指“药”,体现出了药和毒的密切联系。
2药物的偏性如《景岳全书》“药以治病,因毒为能”
此处的“毒”便是强调中药具有各自的偏性。
3造成人体伤害、导致不良反应的物质如《诸病源候论》“凡药物云有毒及有大毒者,皆能变乱,于人为害,亦能杀人”
提出毒药的应用是有害的。
4药物烈性程度《证类本草》将药物毒性程度分为“大毒、有毒、小毒、微毒”由此可以看出,我们需要辩证地看待“毒”的含义。
《本草害利》作为我国传统药物警戒思想的精华,云:“凡药有利必有害”,书上记载的每一味药后都会讲明其利与害。
中药“毒”一定是因为中药产生的么?
答案是否定的,除了药物自身因素,还与临床使用因素以及患者体质因素息息相关。
药物自身因素
有的中药自身药性峻劣,含有毒性成分,同时其所含毒性成分可能同时也是药物的有效作用成分。
于是导致这些药物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接近,治疗窗窄,易引起不良反应。
临床应用因素
中药在临床应用过程中,证候、配伍、炮制、剂量与疗程等都对中药“毒”的表现有着重要影响。
在临床应用过程中要通过药物配伍、控制剂量来避免毒性作用,保证药物疗效。
患者机体因素
患者年龄、性别、病理状态、遗传以及所处环境的不同对药物的敏感性、耐受性也不同,即便是相同药物、剂量及适应证下,患者所表现出的毒性反应、程度也不一定相同。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幼儿、老人、肝肾功能异常者、禀赋虚弱者以及过敏体质者对药物的代谢与常人不同,对中药“毒”表现更加敏感。
使用毒
古人并未固步于药物毒性,而是对其加以应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以毒攻毒”,即利用中药的毒峻偏性矫正人体脏腑偏性,将“毒”转化为“效”。
《黄帝内经》中记载13方,其中3个制剂含有毒性药材;
《伤寒杂病论》所创制的多首方剂,其中首方剂含有毒性中药,占39.67%;
宋《太平惠民和剂局方》书中载方首,其中含有毒性药材的中药制剂有方,占比约为60.53%。
随着朝代演变“识毒”愈发深入,毒性中药的临床应用也愈加广泛。
防范毒
说完识毒和用毒,那古人对防范毒又有哪些举措呢?
1、证候禁忌合理的证候选择是中药防毒警戒实践中之根本,古人以勿用、忌用、慎用等进行提示。
如《本草从新》曰吴茱萸:“病非寒滞有湿者,勿用”;
《本草求真》记载檀香:“动火耗气,阴虚火盛者切忌”,酸枣仁“性多润,滑泻最忌”,即便溏者慎用种仁类药。
2、配伍禁忌配伍禁忌是中药防毒警戒实践中最鲜明体现。
从七情配伍“勿用相恶相反”到经典配伍禁忌理论“十八反”、“十九畏”被提出,标志着配伍禁忌思想日趋成熟。
3、炮制减毒炮制减毒也是中药防毒警戒实践中重要手段之一。
如《本草纲目》云:“芫花用时以好醋煮十数沸,去醋,以水浸一宿晒干用,则毒减也”,即芫花经醋制后毒性降低,半数致死量(LD50)较生品提高了一倍。
4、剂量与疗程警戒剂量与疗程警戒是中药防毒警戒实践中之关键所在。剂量与疗程控制视用药毒性大小、适应症、用药人群等而定。
如《神农本草经》“若用毒药疗病,先起如黍粟,病去即止,不去倍之,不去十之,取去为度”。
这些都是对剂量与疗程控制的具体阐释,通过从小剂量开始用药、中病即止来避免用药风险。
5、妊娠禁忌警戒